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
申请条件
1、在本区首次创办的,注册地、经营地都在本区的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(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内);
2、创业组织法定代表人为本市户籍劳动者或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证》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》《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》或《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》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;
3、至少带动1名本市或本区户籍人员就业;
4、正常开展经营满一年且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六个月;
5、符合”沪人社规〔2023〕1号”(以下简称“1号文”)条件的创业组织,优先申请市政策。
申请材料
1、《虹口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》;
2、创业组织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;
3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持《上海市居住证》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》《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》或《出国留学人员来沪
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》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本区户籍青年、退役士兵、随军家属、
残疾人等群体及海外留学人员还应当提交学历证明、退役证明、随军家属证明、残疾证等证明材料;
4、办公经营场地使用权证明(租赁房屋附租赁合同);
5、创业组织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;
6、参加本区创业见习期满的,需提供“创业见习期满结业证明”;参加“马兰花创业培训”的创业组织法定代表人需提供“创业培训结业证书”。
申请渠道
1、在线申请渠道:“乐业虹口”数智服务平台。
2、线下申请渠道: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经办窗口申请。符合条件的创业组织首次申请补贴须在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内,携带下列材料向注册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(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)。
补贴标准
2023年11月1日以前注册的创业组织:给予创业组织一次性8000元的创业补贴。本市户籍青年、退伍士兵、户籍青年、退伍士兵、随军家属、残疾人等重点扶持群体,以及海外留学人员在本区首次创办创业组织,按规定至少为1名本区户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,再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8000元。
2023年11月1日以后注册的创业组织:给予创业组织一次性8000元的创业补贴。本区户籍青年、退伍士兵、随军家属、残疾人等重点扶持群体,以及海外留学人员在本区首次创办创业组织,按规定至少为1名本市户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,再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8000元。创业组织法定代表人在注册登记前,参加本区创业见习期满的,或参加“马兰花创业培训”期满的,将在以上补贴基础上再给予4000元补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