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业保险金申领

申请条件

1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,本次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,已办理过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;

2、本市户籍或最后失业保险缴费地为本市。

申请材料

1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;

2、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(含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);

3、《劳动手册》或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或《就业创业证》 (非必要)。

申请渠道

1、在线申请渠道:“随申办”APP及“随申办”微信、支付宝小程序等、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;“一网通办“门户网站等平台。

2、线下申请渠道:全市各街道(乡镇)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、各区就业促进中心。

补贴标准

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发文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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