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业保险金申领
申请条件
1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,本次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,已办理过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;
2、本市户籍或最后失业保险缴费地为本市。
申请材料
1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;
2、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(含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);
3、《劳动手册》或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或《就业创业证》 (非必要)。
申请渠道
1、在线申请渠道:“随申办”APP及“随申办”微信、支付宝小程序等、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;“一网通办“门户网站等平台。
2、线下申请渠道:全市各街道(乡镇)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、各区就业促进中心。
补贴标准
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发文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