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

申请条件

1、领取本市失业保险金期满非因本人主观原因确实不能重新就业;

2、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失业人员。

申请材料

1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;

2、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(含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);

3、《劳动手册》或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或《就业创业证》 (非必要)。

申请渠道

失业人员可在全市各街道(乡镇)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。

补贴标准

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发文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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