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申请

申请对象

35岁及以下,拟在沪创办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合作社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的本市户籍青年大学生、本市高校在读及毕业且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证》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》《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》和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》的非本市户籍青年。

申请条件

(一)申请人无影响偿债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;

(二)申请人非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;

(三)申请人若为本市高校在读学生,须获得学校创业 指导服务部门的推荐;

(四)申请人已有较为完善、可行的创业项目计划。

申请材料

1、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;

2、本人的身份证或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》或 《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》或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》;

3、户口簿;

4、个人信用查询回执;

5、创业项目计划书;

6、“在校生”需提供高校相关部门出具的推荐材料。

申请渠道

线下申请渠道:意向创业所在地的区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服务部门。

贷款金额和期限

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贷款期限最长1年。

返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