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申请
申请对象
35岁及以下,拟在沪创办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合作社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的本市户籍青年大学生、本市高校在读及毕业且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证》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》《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》和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》的非本市户籍青年。
申请条件
(一)申请人无影响偿债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;
(二)申请人非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;
(三)申请人若为本市高校在读学生,须获得学校创业 指导服务部门的推荐;
(四)申请人已有较为完善、可行的创业项目计划。
申请材料
1、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;
2、本人的身份证或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》或 《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》或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》;
3、户口簿;
4、个人信用查询回执;
5、创业项目计划书;
6、“在校生”需提供高校相关部门出具的推荐材料。
申请渠道
线下申请渠道:意向创业所在地的区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服务部门。
贷款金额和期限
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贷款期限最长1年。